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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牌匾仪式
曾是“广西民间文化节艺术之乡”的三江侗族自治县梅林乡,最近,又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荣誉称号。
地处桂黔两省(区)交界处的梅林乡,距离三江县城99公里。西、南、北三面与贵州省从江县接壤,321国道和榕江河贯穿全境。全乡辖梅林、新民、石碑、车寨等四个行政村17个自然屯5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2698户,人口12000多人。梅林号称为“三江小平原”,这里气候温和,土地肥沃,盛产茶油、香糯、夏橙、黑肉猪等特产,特别是民族民间文化浓郁。近年来,梅林乡通过实施“文化兴乡”战略思路,传承和弘扬民间文化精品,使民族文化旅游取得了卓越成就。这里每年的二月初二都要举行一次艺术性和观赏性较强的大型民间艺术旅游节庆活动。艺术节期间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亮点不断,主要活动包括:放排下榕江、抢花炮、抬官人、侗族大歌、芦笙比赛、龙舟赛、大型文艺表演、篝火晚会等。通过举办“艺术节”,让鲜明的中国民俗文化得到了充分展示,彰显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内涵,使梅林焕发出青春活力和耀眼光彩,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传承和弘扬民间文化精品。在乡中学及各小学校专门开设了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等课程,使这些民间文化精品真正走上了课堂,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承弘扬。梅林侗族大歌队曾经常代表县、市、区等参加各种大型文艺表演和比赛。目前,侗族大歌不但唱响了神州,更是享誉世界,也让梅林的知名度得到了大大提高。
此次又获得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荣誉称号,将为梅林乡的旅游业得到全面发展增加了一个重要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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