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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三江】《广西法治日报》关注三江:侗乡唱响法治“多耶”
  时间: 2023年01月31日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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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三江】《广西法治日报》关注三江:侗乡唱响法治“多耶”

 

 

 

侗乡唱响法治“多耶”

——三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普法活动侧记

 

“和事佬”奏出“和谐曲”,“小喇叭”吹出“好声音”,侗乡守法用法氛围浓,法治“多耶”传四方。2022年以来,三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以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上下齐心,开拓创新,为推动平安三江、法治三江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和事佬”奏出乡村“和谐曲”

 

2022年5月16日,三江县司法局林溪司法所接到林溪镇枫木村村民石某的调解申请。石某称,其种植的2亩甜象草被八江镇归令村村民孙某家的牛啃食殆尽,田地被糟蹋得一塌糊涂,损失较大。石某与孙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请求林溪司法所进行调解,帮助其挽回损失。接报后,林溪司法所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八江司法所。八江司法所随即找到当事人孙某核实情况。孙某承认事实行为,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石某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自己无力承担,所以事情一直搁置。两所调解员经过深入调查、沟通交流后,查清了纠纷事实,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于次日上午到事发现场勘验后择机进行调解。

 

5月17日10时,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到达事发地点,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受损程度。通过石某与孙某在现场的对话,调解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都迫切希望尽快解决纠纷,于是,决定在事发地旁石某新修建的羊圈里进行调解。其间,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方法,从情、理、法多个层面深入分析事件,为当事人划清责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之处,自愿作出让步,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定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三江地处桂湘黔三省(区)交界,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县司法局开启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321”模式,实施“矛盾联防、纠纷联调、组织联建、普法联宣、法律联援”“五联”机制,有效化解边界矛盾,促进接边地区人民群众团结和谐,推动接边地区经济稳定发展。2022年,三江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30次,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化解民间矛盾1034件,调解成功1028件,调结率99%。全县“三大纠纷”总案件为90件,调结87件,调结率为96%。

 

“小喇叭”吹出法治“好声音”

 

“司法局的同志今天又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了,大家快来参加呀……”经口口相传,群众陆续来到活动现场。

 

2022年12月9日,三江县司法局法律志愿服务队到古宜镇南站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现场,群众韦勇盛唱了一首颂党恩的歌曲。他对普法志愿者说:“今天你们来给我们宣讲法律知识,我特别高兴,我要把这些宣传资料带回家给家人看看,一起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江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层次、多领域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感。2022年,全县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77次,培训1652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专题活动95场次,发放普法资料、宣传品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9万人,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

 

“贴心人”创出法援“新方法”

 

“谢谢你们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受援人莫某将一面印有“救弱势护人权 合党心顺民意”字样的锦旗送到三江县司法局,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22年3月25日,莫某到三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反映,2019年1月18日,其大哥在广东务工期间发生工伤,后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其大哥获赔90多万元,该款项由其大嫂保管,赔偿款包含其父母的抚养费12万余元。2022年1月,莫某的大哥因病去世,其大嫂与其父母就该笔赔偿款分配问题多次发生争执,矛盾不断升级,后其大嫂携款外出失联。为了父母能得到赔偿款,莫某只好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为莫某指派了承办律师。2022年8月,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由莫某大嫂支付莫某的父母共计102576元。

 

三江县司法局全面抓实公共法律服务,坚持靶向发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上台阶,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县法律援助中心用“普法+下访”的工作模式,帮助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2022年,该局提供法律服务1000多次,通过接访化解信访案件15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8件,其中民事案件139件、刑事案件89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46件,法律援助受援人218人。

 

“摆渡人”用心用情“矫人心”

 

2022年1月14日,三江县司法局八江司法所接收了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在矫正教育期间,吴某经常闷闷不乐。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耐心引导,吴某渐渐敞开心扉。原来,吴某家有年迈的母亲和3个还在读书的孩子,为了养家糊口,他在入矫前与鹿寨县某镇签订了为期3年的承包种植合同,与妻子龙某共同承包种植了610亩甘蔗,每年承包费达30万元。入矫后,如何筹措每年的承包费和孩子们的学费就像大石头一样压在吴某的心头。八江司法所所长胡美松了解情况后,决定把吴某列为重点帮扶教育对象。一方面,在思想上开展疏导,鼓励吴某放下心理包袱,勇敢接受现实,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另一方面,组织吴某参加职业培训,学习专业技能。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吴某重拾生活信心。

 

“司法所为我量身定做的矫正方案,让我感受到威严的法律也有‘温度’,我一定好好改造,认真学习技能,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吴某对司法所的帮助表示感谢。

 

近年来,三江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社会化、智慧化建设,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2022年,该局按要求严格把关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管理,对重点对象实施“必接必送”措施,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目标。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编辑:杨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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