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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乡镇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灭火、各类应急救援、火灾预防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灭火救援战斗员:招聘16人,男性,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到32周岁(1989年9月30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消防退役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2、消防车驾驶员,招聘4人,男性,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22周岁到35周岁 (1986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须持有B2牌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高基乡政府专职消防站、良口乡政府专职消防站、老堡乡政府专职消防站、洋溪乡政府专职消防站(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管理;(三)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驾驶员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四)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2、具有1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1、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当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2、按照《劳动法》及消防队员工作性质,办理意外保险。(1)现场报名地点:三江县古宜镇雅桂路1号(三江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772-8617119),正常工作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2)网上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jdd119@163.com。(1)《三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2)电子相片:本人近期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全身生活照2张电子版;(7)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审核报考资料,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预选合格后,县消防救援大队会给予通知。按照“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查、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其中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采取“随即应聘考核”方式,即自本公告发布日可携带报名资料到队参加应聘考核(驾驶技能是其中必考科目)。(1)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在职经历、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材料。(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内容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消防监督检查方法、公文写作、消防基础知识等。(3)心理测查。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具体测试方法。(4)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仰卧起坐、俯卧撑、3000米跑(男),具体标准详见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员体能达标标准》,应聘人员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5)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消防基础知识、个人仪容仪表、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经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合格后将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后,按择优录取,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一)应聘者务必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报名和考试,逾期不再受理。(二)应聘者在报名、考试、体检等阶段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2-8617119联系人:苏俊宇(18777215096)